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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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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在保护范围内生产、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由自治县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在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自治县公安部门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应当加强对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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