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登记处对外办公时间应当相对稳定。...
的填写:(一)证上“结婚证字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件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审查处理表》中相应项目完全一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刻制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和钢印。专用印章和钢印为圆形,直径35mm。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和钢印,中央刊“★”,“★”外围刊婚姻登记处所属民政厅(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名称,如:“××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市××区民政局”、“××县民政局”或者“××县××乡(镇)人民政府”。“★”下方刊“婚姻登记专用章”。民政局设置多个婚姻登记处的,“婚姻登记专用章”下方刊婚姻登记处序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程序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58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4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