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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一)申请登记 1、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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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受伤的,应当提供工伤认定:1。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劳动证明、劳动仲裁裁定);2、医院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3、工伤工人身份证;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所需信息(无劳动合同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内容查询卡、派出所或法院证明或判决、交通事故认定、医疗机构抢救死亡证明、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职业病诊断等)。
单位申请职工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营机构报告,并填写《事故伤害报告》。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之日起30天内填写并提交《工作认证申请书》和初诊病历、旁证资料、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果员工或直系亲属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认定,员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受理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申请超过一年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发行《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调查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必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验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1、申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确定赔偿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以依法工伤待遇: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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