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合同行为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其次除非合同有违反合同法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一般认定为无效;最后,合同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以正式生效合法的合...
合同行为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其次除非合同有违反合同法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一般认定为无效; 最后,合同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以正式生效合法的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二)、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三)、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1、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 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 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房屋拆迁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 一、被拆迁人如果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可以反悔。 二、签署空白拆迁补偿合同后,发现补偿标准不合理。 三、拆迁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发现房屋不在拆迁范围。 四、拆迁人以签字盖章为由,将被拆迁人签字的补偿安置合同取走后修改。 五、以限制人身自由为要挟,强迫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七、继承房屋,继承人之一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1,381人已浏览
9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