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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不签合同,单位可没收其。因招标单位本身原因致命招标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单位应按双倍投标的数额赔...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可采取下列方式: 1、公开。由招标单位通过有关报刊公开发表招标通告。公开招标时,不得限制合格投标单位的数目。经资格审查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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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水利建设项目投标工作由所在省(自治区、)水利(水电)厅(局)归口管理,并成立专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 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 4、组织审查招标单位或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资格; 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 6、组织建立或审批评标领导机构; 7、监督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 8、审批中标单位; 9、调解处理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较大问题; 10、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履行。
为防止投标哄抬报价,或盲目压价报价,投标的有效投标在标底价的上5%和下8%之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方可不受此限。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招标书的要求,主要应包括: 1、投标书综合说明,工程总报价; 2、按照工程质量清单填写单价分析、单位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总造价、三材用量;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选用的主体工程和施工导流工程施工方案,参加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型号清单; 4、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的主要组织保证和技术措施; 5、计划开工、各主要阶段(截流、下闸蓄水、第一台机组发电、竣工等)进度安排和施工总工期; 6、参加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 7、工程临时设施用地要求;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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