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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去世房子双方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他们的自己的身份证件来进行一个申请,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
已去世的产权人(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公证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办理公证手续;没有公证遗嘱的,可以按法定继承办理公证手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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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过世,她名下的房产你只能分到四分之一。 百年后你父亲立有遗嘱,分给女方房产,你无权干涉。因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除非你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他才必须给你保留一定份额。 如果赠与给你,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需要双方重新公证方可撤销,或者出现法定撤销的事由(即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可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撤销。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可以由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继承人取得住房产权之后,才可以再次转让过户住房给他人,《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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