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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何继承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可以由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继承人取得住房产权之后,才可以再次转让过户住房给他人,《房屋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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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所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 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啊,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拉;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拉。 一、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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