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只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可以分三种情况更改名字: 1、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只需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可以与...
要等房产证下来才能改名。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称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和交易。赠与-赠与手续赠与-赠与所需税费买卖-买卖手续及税费。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更名不违法。但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则不能更名,但如果双方在备案前可以通过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方式修改合同内容,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就可以在合同备案前更改房屋买卖合同名称。但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原则上不能更改名称,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废止之前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重新签订新合同并备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购房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是当事人经协商自愿签订的,当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变更或解除。这是符合合同自愿签订原则的。由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网家,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因此,当事人在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时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变更和解除无效。 2、由于不可杭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指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如洪水等)。 3、当事人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实际股行对非违约方来说己经不需要的情况下,若仍要求当事人各方继续履行,则对非违约方十分不利。因此,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1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