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
补办户口本不一定要到当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流程如下: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办身份证不一定要回当地的派出所,可以异地办理。 1、提交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拍照按指纹 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不接受本人携带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 3、签字取凭证 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 4、领取身份证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1、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 3、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所需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补办身份证非得要本人去。但不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如果当地开通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业务,在当地就可以办理;否则,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8人已浏览
1,094人已浏览
2,272人已浏览
8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