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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属于刑事案件。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
合同欺诈行为的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有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害。 对于返还财产,可以由受害人主张,以有利于受害人为原则,决定是否返还,实现减少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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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地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甄别: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这种形式主要是通过伪造、盗取单位公章、介绍信、合同章与他人签订合同,或使用作废的合同书、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以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或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一般是以小骗大、放长线钓大鱼。 4、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贷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这里一般要求行为人有主动躲藏的行为。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如果个人或单位企业明知自己并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财物的,以合同诈骗罪论。如果个人或单位有部分履行能力,只是夸大或事后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后来合同无法履行的,按照经济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属于刑事案件。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控告人:某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被控告人:李某身份证号: 被控告人:陈某某身份证号: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诈骗,请求公安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依法追求被 控告人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 控告事实与理由: 被控告人李某、陈某某均系控告人派往XX分公司的管理人员,被控告人张某某系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被控告人李某共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元;年月至年月被控告人陈某某共向张某某借款人民币元,上述借款系被控告人李某、陈某某与张某某之间的个人借款。2010年8月、2010年12月控告人与张某某控制的XX公司签订了2份《购销合同》,约定由XX公司供应控告人施工的工程所需钢筋。后由于李某、陈某某无钱归还张某某借款,张某某要求李某、陈某某利用控告人管理人员身份,在控告人与XX公司《购销合同》履行期间,以虚增供货钢筋数量的方式将李某借款元,陈某某借款中的元转化为XX公司提供给控告人的钢筋款,已达到非法占有控告人资金元的目的。李某、陈某某分别按照张某某的要求签收了相应的钢筋送货单,并出具了结账单,将上述个人借款元虚增为XX公司提供给控告人的钢筋款。现被控告人控制的XX公司到控告人公司,以李某、陈某某出具的签收单和结账单要求控告人支付虚增钢筋款元。 基于以上事实,控告人认为三被控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控告人与XX公司《购销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虚增钢筋供货数量的方式,骗取控告人资金元,张某某到控告人公司要求控告人支付虚增钢筋款,该诈骗行为发生地为控告人公司住所地。因此三被控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了刑法第224条第5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罪。控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犯罪,特向贵局提出控告,请求贵局依法追究三被控告人李某、陈某某、张某某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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