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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工伤赔偿。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有职工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主要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工伤工资、护理费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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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公司要支付相应一次性赔偿金的。 需要结合年龄,工资,工伤等级进行计算。 主要赔偿项目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到10级分别对应是27,25,23,21,18,16,13,11,9,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4、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5、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投诉或直接去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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