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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这样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这样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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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预告登记的范围是买卖房屋和其它不动产的协议,本次民法典修订将预告登记的范围从不动产买卖协议扩大到所有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如不动产抵押协议等),均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物权变更没有进行登记的合同仍然有效。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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