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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利”是否已获批准的专利,已获批准的专利是否已经过异议程序。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但申请案存在批准...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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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专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以及为执行公允的评估程序所需的必要协助; (二)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 (三)拒绝委托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非法干预; (四)依法签署评估报告;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风险提示: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过程当中合法行驶的权利,大部分都是为了保障资产评估过程顺利进行以及整体评估工作保持公平公正而给予的权利,所以如果发现专业评估人员存在着违法行为的,可以联系律师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中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未经过实质审查,日后极有可能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这两种专利的价值评估不可与发明专利的价值评估同等对待。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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