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四、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以下是收养手续需要的资料。
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如下: 1、首先,要准备好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等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上交上述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过材料,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会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