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当事人自愿履行,通常是指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事实,只要其出于自愿,履行了偿还债务的义务,即使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也应认定该履行行...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实施的地点。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约定履行地就是合同明确约定的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实际履行地就是实际实施合同事项的地点。 根据合同的性质或内容,不同的合同履行地会有所不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据货物是否需要运输、货物的交货送货方式的不同,交货地点的确定相应的也会有所不不同。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 (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具体讲,它包含以下内容:(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经济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如保证合同。(2)履行的标的。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不能用金钱代替(特殊情况除外)。 (3)履行的数量和质量。经济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 (4)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经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 (5)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受更,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