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拆迁的概念和条件1、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被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逾期不履行城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
强制拆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哪些情形不得施行强迁?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但规程第二十条规定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强制拆除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城建部门有权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但必须在拆除违章建筑前公告,一般责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不能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1、行政强制拆迁的概念和条件1。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逾期不履行城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裁决时,国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同等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强制拆迁执行条件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裁决具有应当履行的一定法律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只能由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内容和方式必须依法进行。二、司法强制拆迁程序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1、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依据,即行政裁决及相关材料。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应当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方面进行审查。申请合法、材料齐全的,立案并及时执行。3、立案执行的,法院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发出通知,指定履行期限,仍不履行的,强制拆迁。4、法院应当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综上所述,这两种拆迁方式的程序是不同的。但无论选择哪种形式的强制拆迁手段,都需要自觉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拆迁,以保证合理有据,避免非法拆迁或拆迁错误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