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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羁押期限一般从刑事拘留开始计算。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
羁押期限一般从逮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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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羁押期限不是从逮捕算起。未经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羁押的时间从逮捕执行之日起计算。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所示: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在被刑拘后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查机关在接到批捕申请后7日之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也即是说在批捕前,羁押的时限最长为37天,因此上述的情况如果能满足前述的延期提请批捕的条件不算是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41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44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47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51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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