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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女职工产假最长时间为158天。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多胞胎的,每生一个婴儿,产假...
四川省成都市女职工产假最长时间为158天。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四川省,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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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我国关于“成都市产假多少天”等产假问题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关于成都市的产假规定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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