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老板拖欠员工两个月的工资,如果不想做了,去劳动局告能拿到全部的工资吗?不一定,去劳动局告首先你需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结合相关证据能否被劳...
是吧,要搜集好证据再走,到时不发回拖欠的钱。在申诉前要安安分分上班,又没有证据,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追偿。附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与经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单位拒绝支付的话,您可以持如工作服、签到记录、打卡记录等,以及相应的工资单据、录音录像、证言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拖欠的数额并不算多的话,走劳动局花的时间比较长,走法院就没有必要,拖欠数额比较小可以多次联系110报警,一般情况下民警是不会管的,会直接让找劳动局处理,但如果死磨硬泡加之民警品行较好的话,民警也会根据情况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协调,民警协调成功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万一没有协调成功,或者无论如何民警都不管,就需要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职工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 2: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或者是给个人打工,建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
一、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一、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85人已浏览
622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