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一般是连续缴纳的,也有一年内只要累计六月即可,不过通常不能补交。各地对此有不同规定,建议到当地部门咨询详细政策。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
只要当事人在居住地居住达6个月以上,并且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之一的,就可以在当地申请居住证,与当事人是否参保社会保险,是无关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居住证的手续: 1、带上当事人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第二条公民离开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合同、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依据我国《》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离婚。对于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不同地方有不同情况和规定。 这个要看各地的相关政策,就广东省来说,不用满半年有两种情况: 1、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缴纳社保满半年的认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2、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而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5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