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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从以下四个方面防范法律风险: 1、尽管工伤的主体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工伤保险不因劳动关系的无效而丧失,雇主应承...
用人单位应从以下四个方面防范法律风险: 1、尽管工伤的主体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工伤保险不因劳动关系的无效而丧失,雇主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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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从以下四个方面防范法律风险: 1、尽管工伤的主体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工伤保险不因劳动关系的无效而丧失,雇主应承担工伤待遇的支付责任。此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按照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三)规定:“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2、工伤侵害的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权.身体权或者健康权,对劳动者其他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以及身份权.财产权.的侵害都不属于工伤。 3、“因工作原因”是工伤法律特征的核心,也是工伤区别于其他最本质的因素。在没有证据否定职工所受到的伤害与工作有必然联系以及排除其他非工作的因素后,应当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4、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的原则,不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无论责任在哪一方,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都可以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得到补偿。
1、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经营中由于种种原因违反合同约定义务而承担的责任。包括:民商合同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劳动合同责任等。 2、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主要包括:雇员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专利权侵权责任、商标权侵权责任、著作权侵权责任等。
用人单位应从以下四个方面防范法律风险: 1、尽管工伤的主体必须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工伤保险不因劳动关系的无效而丧失,雇主应承担工伤待遇的支付责任。此外,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按照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有关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三)规定:“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2、工伤侵害的客体是劳动者的生命权.身体权或者健康权,对劳动者其他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以及身份权.财产权.的侵害都不属于工伤。 3、“因工作原因”是工伤法律特征的核心,也是工伤区别于其他最本质的因素。在没有证据否定职工所受到的伤害与工作有必然联系以及排除其他非工作的因素后,应当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4、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的原则,不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无论责任在哪一方,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都可以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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