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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受伤赔偿项目、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参照以下流程操作: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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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1、职工发生工伤的,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话,工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遗留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工伤致面部受伤,经治疗遗留瘢痕,瘢痕面积不足2cm2的,不构成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英格兰心情待遇,即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所在省市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由所在地区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面部遗留瘢痕面积达到2cm2的,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之规定,可评定为十级伤残;达到8cm2或者有3处以上1cm2瘢痕的,符合“5.9九级”“10)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lcm2的瘢痕”之规定,可评定为九级伤残。 职工工伤鉴定为九级(十级)伤残的,除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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