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通过上述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存在缺陷的分析,为了消除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分歧,笔者针对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予以重构;“已满十四周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不负刑事责任是一个刑法概念,意思是不需要承担行为的刑事法律后果,从广义上说,它包括两类人,一类是行为人的本身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这当然不负刑事责任。二类是行为人的行为本身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但是由于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免责的人,例如未满14岁的人犯罪行为,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的犯罪行为,正当防卫没有超出必要限度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对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造成侵害并达到应该给予刑罚处罚的程度,但由于其行为的特殊性,法律规定对这些行为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他们来说就是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从侠义上讲,就指后一类人
通过上述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存在缺陷的分析,为了消除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分歧,笔者针对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予以重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犯罪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重构的特点:第一,明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是犯罪行为,能够解决不论是抢劫财物还是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以抢劫的对象定罪名。如抢劫一般财物,定抢劫罪;抢劫枪支,定抢劫枪支罪。第二,把与贩卖毒品危害相当的、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列入该条款。这种重构解决了刑法学界对一些问题的分歧,对司法实践有较大的实际意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8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1,024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