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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其中协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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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根据劳动合同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
不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没有上下级之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8日内作出裁决,最长不超过60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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