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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国家女职工产假工资是怎么发放的呢?女职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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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2、难产,产假增加15天;3、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晚育者(23岁零7个月后生第一胎)产假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产假增加35天。产后结扎输卵管患者,假期增加21天,产假期间男性护理假10天,原则上连续休假。人工流产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息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休息42天。如有特殊情况,由医生决定。终止妊娠假期:30天。中期终止妊娠,结扎输卵管,休息5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假:从手术日起休息2天,术后7天内不做重体力劳动。取宫内节育器假:当天休息一天,但个别人因取环引起不适,医生认为需要休息的,可以根据医生给的休息天数给予公假。输精管结扎假:7天。输卵管结扎假:21天。
女职工产假工资规定:劳动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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