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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存款归一方个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
一、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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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们不确定您在咨询中的表述是否出现了错误,离婚前的财产这个表述我们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意思。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日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至,这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的父亲去世前留有住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大家都知道,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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