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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八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八级工伤赔偿标准。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
由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出现,因而所有工伤赔偿皆以此为大前提,待遇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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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八级工伤获得如下赔偿: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以上均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上均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注意!工伤赔偿是按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金额,而不是按你本人的实际工资计算。
八级伤残工伤职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1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0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或者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终止劳动关系时14、12、自治区、六级伤残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终止劳动关系时18、16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40、30个月的本人工资。第十九条七级至十级伤残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0、10、8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1、三十七条、六十二条;2海南工伤七级享有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八条五级、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3、16、12。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六十四条规定,海南省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解除或终止合同按海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和就业补助金20个月,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海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8、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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