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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一、贪污犯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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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构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等。 2、侵犯公共财产,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有犯罪意图。 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贪污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一)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二)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三)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四)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五)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六)利用回扣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款项占为己有的行为。(七)利用合同非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物、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他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双方恶意串通,提高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抬高的差价私分等。(八)间接贪污。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九)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十)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运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贪污的行为。
【法律意见】判处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被判处或者三年以下的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此外,、坦白、重大立功等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也对判处缓刑具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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