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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两年或近一段时间);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
申请慢性病医保需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提供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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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慢性疾病可享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在慢性病病种补助限额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付10%—40%。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按月结算,居民医保部分病种按年结算,剩余部分不累计。
慢性病证的办理需要本人的住院病历,一般是2年以内的。 首先要了解自己的疾病是不是属于慢性病的办理范围。如果属于范围内的,就去当地所在的医保去要慢性疾病申请单,申请单需要自己当时的主管医师填写,需要住院病历的复印件以及所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一定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 有的地方还需要个人申请,申请通过以后,一起上交当地医保就可以。最后等待审核,审核过后,慢性病证就办下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社保,同时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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