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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全的资合性公司,其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不存在有限责任公司之人合性限制,股权继承当然更加自由,开放。股份有限公...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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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1)公司全体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3)修改公司章程。(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1、股东死亡后,无继承人的处理是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 2、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变更登记,出具出资证明,可以将公司起诉到法院。
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规定不能直接继承的例外。 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股东去世后继承人不能当然继承股东资格而要进行表决,若不同意股东继承人继承,则由公司其他股东或外部人员购买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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