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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
探望权的内容包括探望方式和探望时间。探望方式指以什么方式来行使探望权,对此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实践中,主要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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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协议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的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最终判决,即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最终判决。另外,一般探视到孩子成年时,孩子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孩子成年后有权见父母或不见父母。因此,探望权时间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是多久或者怎样的方式实现,法律并没有规定,首先是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间多久,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确定,法院确定了探望权时间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执行,配合探望权人实现探望权,否则,可以强制执行。
1.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次数没有法律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2.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权,探望权的内容包括探望方式和探望时间。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2、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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