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通常是: (1)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确定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影响等,为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发现工程有质量问题或事故,应停止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及其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与此同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其次,调查质量问题的主要目的是明确问题的范围、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也是确定责任主体落实的重要依据。接下来,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定应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符合安全可靠、无隐患、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有关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重大工程事故三级处理。 1、质量问题: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报告,说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经过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和研究,必要时要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认可,确定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 2、质量事故: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核准后交承包单位执行。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3、重大工程事故:一般可分为一般工程事故及重大工程事故两类,其划分的标准按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定。事故发生后,承包单位应立即(8小时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书面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可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财产损失的评估与处理,但对人员伤亡的处理,原则上不宜介入。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2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