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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可以办理异地身份证。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居住证登记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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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跨省身份证异地办理:1、海南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山西、安徽、江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户籍的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县(市、区)到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根据东莞的新规定,可以补办外地身份证。 但是,以下这三种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另外,补办身份证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采集指纹,而且因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证件费20元/证,因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工本费可通过非税系统代缴或选择到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
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始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现在至少有22个省已经全面启动了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可以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地区数量也大幅扩大。2017年7月,全国各地将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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