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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假计划生育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
计划生育假是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的一种奖励。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有,计划生育假不单指产假,而包含产假在内的还有其他女职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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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而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9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计划生育假的工资结算要看情况而定,如果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否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对假期长短,各省份不同。如1988年《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一)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二)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二十至三十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五十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四)上述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 望采纳。
2016年11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上透露,一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普遍延长生育假期、设立陪产假等,鼓励按政策生育的政策体系正在形成。根据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统计和各省出生人口与孕情资料综合研判,2016年出生人口将超过1750万,大致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的人口规模,与全面两孩政策出台时的预判基本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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