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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17条规定,商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额和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额和损失...
开发商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可以被追究: 1、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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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承担违约责任有三种方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1、继续履行 适用条件: ①存在违约行为; ②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③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 一般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3、赔偿损失 包括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 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按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赔偿数额按合同约定计算。
开发商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可以被追究: 1、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 4、擅自变更设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如果开发商不是因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应负下列其中之一的逾期交房责任。 一、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每超过一天,开发商应按购房人已交付房价款总数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二、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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