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质押有下列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
质押有下列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2.1甲方将其在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2.3“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质押有下列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志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质押担保是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 或者第三方也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的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债权人占有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525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