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
建设单位在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前,应当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港口总体规划的安全要求;(二)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三)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或者单位、人员密集区、敏感性设施和敏感环境区域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四)自然条件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影响。
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并设置明显标志。在港区内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输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取得许可的业务范围应当包括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仓储业和港口码头,其中从事液化天然气码头安全评价的机构取得许可的业务范围还应当包括管道运输业,并符合以下要求:(一)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甲级机构,应当至少拥有1名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港口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港口安全、港口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以及1名具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油气储运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一级安全评价师。(二)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乙级机构,应当至少拥有1名熟悉港口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港口工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港口安全、港口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二级安全评价师,以及1名具有油气储运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从事油气储运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职二级安全评价师。从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评价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9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6,682人已浏览
7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