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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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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对患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造成损害,医院需要承担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的金额和类型需要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具体规定,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判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需要定残赔偿;不构成伤残的,按修复费用及其损失赔偿1、法律并没有这么细致的规定。2、但是这赔偿一般包括:医药费、误工损失费、交通费。
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应当根据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受害人的居住地、收入状况等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对不同类别的赔偿项目进行分别计算,故赔偿标准也是根据各赔偿项目来分别确定。而在医疗事故中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以及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 其中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则需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及其年龄标准、被扶养人的年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8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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