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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
您改造后是否有违规的部分呢?政府是否有事先对您进行通知呢?如果是政府为发展建设统一拆迁,政府是无法对您进行强拆的,在拆迁前是需要与您签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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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提问可能不准确,现在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来征收老百姓的房屋的,征收本身就是政府行为,在国有土地上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才能征收老百姓的房屋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也必须是政府行为,开发商无权介入土地收购使用。另外房屋在政府征收时如果没有房产证就属于产权不明的房屋,政府会在征收现场公告该房产权不明,请对该房有主张产权的人举证来确认产权,公告60天后如果只有你一家主张产权可以写下相关承诺,确认你的产权,若发生争议由你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多人主张产权就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确认产权。房屋产权明确后才能与征收人洽谈征收补偿事宜。谈影响的话就是你的征收进程要比别人慢了二个月,在安置房选择上滞后于其它住户,好房源被别人先选了,其它就是规定的洽谈时间也少了两个月,如不能达成协议很快就进入了司法程序。
向当地建设委员会申请拆迁裁决以确定补偿金额和补偿项目。分析如下:一、政府的强拆程序违法。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被拆迁人补偿之后,才可进行拆迁。如果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通过拆迁行政裁决解决。未经拆迁裁决不得进行强制拆迁,即拆迁裁决是进行强制拆迁的必经程序。拆迁办未经拆迁裁决便进行强制拆迁,严重违反了拆迁程序。您除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取得拆迁补偿处,还可以要求拆迁办赔偿您因违法强制拆迁遭受的其他损失。二、您对45万元的补偿款不满意,通过向建设局申请拆迁裁决来解决,要求增加补偿金额。房屋的补偿价格应当由拆迁人委托房屋拆迁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建筑面积、性质等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拆迁人不得擅自确定补偿价格。您对拆迁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申请再次评估。三、拆迁人除应当补偿房屋外,还应当支付给您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搬迁费、过渡安置费等。附属物的补偿金额,由拆迁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搬迁费及过渡安置费等根据当地的规定进行。
强征违法,土地征收应当由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当地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协商签订征收协议并赔偿,对农民进行安置。如果没有任何手续,程序违法。 征收土地后农民的生活质量应不低于征收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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