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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履行期已经到来,债务人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如果债务履行期已经过了,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适当,债...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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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一个说简单又不简单的问题,简单的说《》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个较明确的规定,既下了定义又列举共同财产的形式,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又明确为:(一)一方以个人财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出孳息和自然的增值外,应认定为。”
预期违约,分为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两种。 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具备如下条件: 1.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2.明示预期违约的提出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履行期届至前这段时间内。 3.明示预期违约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 4.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预期违约方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既可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5.明示预期违约无正当理由。 所谓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将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默示预期违约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2.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另一方当事人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 3.预见的内容必须是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4.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是合理的。 5.对方没有明确表示其将来不会或不能履行。 6.被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 7.默示预期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
早期物业接入管理:房屋建设阶段,开发企业请物业管理单位对相应的设计方案和设备选型等方面提出物业专业的建议,至房屋交付业主结束;前期物业管理:自业主交房至小区业委会成立(一般情况,也有签署时间的则按照时间来定),这个合同是建设单位作为大业主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后期物业管理:指业委会自行选聘的物业管理进行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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