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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若雇你干活的人没有营业执照等用工主体资格的,你与个体老板之间就成立雇佣关系,你的情况属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由于雇佣导致自身损害的,你与...
根据法律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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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自己摔的,工厂没有责任。
如果干活人员由是由你找来的,工厂又同你结算款项,且你找的人同你结算,你与找来干活的人应为雇用关系,雇员发生事故由雇主承担责任。你如果有营业执照,受伤者应按工伤对待,如果没有,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干活的人由工厂直接找来并直接与工厂结算,干活人与工厂形成雇用关系,受到的伤害应由工厂承担。如果你没有执照工厂又用你组织人员干活,工厂存在一定的过错。
金额,需要依据具体发生确定的损失金额来计算确定。,一般包含医疗费,,车辆损失费等等费用,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同时要看情节有多严重,对方是财产损失,轻微伤,重伤,还是死亡。如果是财产损失,轻微伤的,一般是赔偿加罚款,如果是重伤,死亡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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