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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种非典型性工伤,具体算不算还是由当地劳动局说的算。在我看来,应该是不算的。因为上下班途中所强调的:目的地是上下班(即往返于公司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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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解答如下: 1、依据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2、你只要出具交警的事故认定书,那上面对时间及路线写的非常明确应能证明你是不是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的。3、你应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若有残疾或行动有障碍,还可以继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4、详细内容你可以参考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项规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虽然你受伤害的时间是在中午下班后的合理时间,但因为受伤害的地点并不在你从单位回家的合理路线上,且并非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所以你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范畴的,根据描述是否是工伤要看是否是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 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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