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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
1、应当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 2、质押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交付质押股权,共同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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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日起生效。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是公司登记事项,也不是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不需要备案。质押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求。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无需出具生效证明。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应当首先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关于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适用于质押。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不同规定: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份质押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1。《股权质押登记申请书》;2、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质押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四、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原件。五、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6、要求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字或加盖骑缝章。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1份);8、1份股权(出质)合同。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商务部门请示。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 4、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5、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 6、企业合同、章程。 7、股权质押合同。 8、股权质押批复。 9、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1 0、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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