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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检举、控告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上级...
凡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被侵害人的家长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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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对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制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财产权益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侵害妇女权益的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 3、触犯刑法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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