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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产权到期日的问题是否有相似之处?

2024-11-17
在房地产交易中,人们需要明确房屋租赁期限和土地使用权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实际上,房屋所有权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使用权的双重转让是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内容。在此期间,土地使用权期限内的所有者可以完全享有财产上及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利。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时限,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土地使用权期满之后,房屋的产权也会相应地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五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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