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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一、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
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要交房产交易税,但是要交多少还有都交哪些,估计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地。有的买卖过房屋的也不一定都清楚可能代办或者中介都给办完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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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纳税价格×10%(1、6升以下排放量轿车减少7、5%)。税收价格根据情况,(1)纳税人购买自营应税车辆的税收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向销售人员支付所有价格和价格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也就是说,根据获得的汽车销售统一发票发行的价格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乘以10%(1、6升以下的排量轿车购买税率按7、5%计算)为应缴纳的汽车购买税。例如,消费者购买10万元的国产车(1、6升以上),删除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为10000÷1、17×0.1=8547元。2010年12月28日下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从2011年1月1日开始,1、6升以下的排放量轿车以10%的税率统一征收车辆购买税,以前的购买税率为7、5%(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纳税价格=关税纳税纳税纳税纳税人自产、赠与、获奖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自用车辆,纳税基于车辆购买购买个人或进口个人车辆,纳税人申报的纳税价格低于同类应税车辆的最低纳税价格,没有正当理由的,纳税基于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应税车辆的最低纳税价格。最低税收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价格。申报的纳税价格低于同类应税车辆的最低纳税价格,没有正当理由的是纳税人申报的车辆纳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和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价格。(4)根据特殊情况确定的税收计算依据,对于进口旧车,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损坏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汽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有效证明书的价格确定税收计算价格。
房产税计税依据中的土地价值将如何计算:其实这个根据"家物业地产公司"长期的关注下和每天都关注国家对房地产的政策变化得出了房产税计:房产税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房产税计税依据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联结管起,计算原值。馨窝网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4)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人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6)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如果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原值,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对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的价值核定。在原值确定后,再根据当地所适用的扣除比例,计算确定房产余值。对于扣除比例,一定要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比例执行。
买卖房屋要缴这些税住宅业有两大特点:一是既有商业性买卖,又有消费性买卖;二是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根据这些特点,国家对房地产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作了调整。那么,个人销售或购买住宅到底要缴哪些税和费,如何计算,优惠政策又有哪些呢?一、营业税缴税方:房屋销售者税率及计算:《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对住房营业税作了新的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营业税的征收以两年为界定,具体如下:购买并居住超过2年(含2年):普通住宅:免营业税;非普通住宅:(销售收入-购入原价)×5%购买并居住不足两年的:销售收入×5%此外根据营业税额,房屋销售者还必须缴纳1.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营业税额×7%县城或镇:营业税额×5%其他地区:营业税额×1%2.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二、土地增值税缴税方:房屋销售者税率:依照土地增值率的不同,分别适用30%、40%、50%、60%不等的税率优惠政策: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2.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三、个人所得税缴税方:房屋销售者税率及计算:(卖房价-房屋原值-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税费)×20%优惠政策:1.出售自由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买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四、契税缴税方:房屋购买者税率:成交价格×3%至5%五、印花税缴税方:房屋销售者、房屋购买者税率:房屋交易合同总价×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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