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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也...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免费的;劳动者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是10元。其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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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免费的;劳动者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是10元。 2、国务院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第三章第十三条的第四款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1、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2、第二审程序 二审立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五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立案时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全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补齐。 审限: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对民事判决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上诉的案件,期限为三十日 3、审判监督程序 申诉期: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4、执行程序 申诉期: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执限: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4、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表比例计算诉讼费。案件类别财产数收费标准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每件10—50元涉及分割的财产不超过10000元不另收费涉及分割的财产超过10000元超过部分按1%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每件50—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50元财产案件争议金额或价额(下同)不满1000元每件50元1001—50000元的部分按4%+10交纳50001—100000元的部分按3%+510交纳100001—200000元的部分按2%+1510交纳20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1.5%+2510交纳500001—1000000元的部分按1%+5010交纳1000001元以上按0.5%+10010交纳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每件500元—1000元行政案件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每件30元—100元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劳动争议案件每件20—50元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10000元以下每件50元执行金额或价额1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0000元的部分按0.1%交纳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金额或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30元保全金额或价额1001—100000元的部分按1%+20交纳保全金额或价额超过100000元的部分按0.5%+520交纳5、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6、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7、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8、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9、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50万元以下的按标的×0.5%+50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0.1%+2000交纳。10、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财产保全金额1千元至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1%+20元计算;超过10万元的,按财产保全额×0.5%+520元交纳。11、其他诉讼费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收费办法收取。1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受理费每件为50元。依照《民诉法》第179条第1款(1)项之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如当事人对再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又提出上诉的,上诉人应按规定交纳再审上诉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决定当事人是否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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