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诉讼离婚,有法律规定的属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长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不可以。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男女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商离婚,只能去男女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不能异地办理。但如果在法院离婚,两人都离开户口,被告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异地法院离婚。其它情况不能异地办理。离婚管辖:1、协商离婚的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应出具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探视权等事项达成一致。2、协商离婚不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法院起诉离婚。
在外地,不是户口所在地。为能办理离婚。办理离婚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不可以的,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0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