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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现在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2021-12-01
男女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商离婚,只能去男女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不能异地办理。但如果在法院离婚,两人都离开户口,被告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异地法院离婚。其它情况不能异地办理。离婚管辖:1、协商离婚的双方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应出具以下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探视权等事项达成一致。2、协商离婚不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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