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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
医疗事故赔偿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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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的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如下: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具体的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如下: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1)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2)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3)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1)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2)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1)住院只限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2)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医疗费一般从几方面进行审查的相关知识,医疗费的审查主要是在赔偿的过程中进行审查,因为需要根据审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赔偿。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医疗费系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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